香港記者協會於2019年4月28日收到《本土新聞》對《大公報》於2019年4月28日一篇題為「『獨』青眾籌飯局 謀另起爐灶」的報道(下稱報道)作出投訴。投訴人指該篇報道失實,誤導讀者及可能對參加晚宴的議員構成傷害。香港記者協會操守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已於4月30日致函《大公報》,邀請對方澄清及回應投訴指控,惟一直沒有未收到《大公報》回覆。
投訴人所指的報道失實之處包括:
- 晚宴主要是靠座席的收入及物品競投補助本土新聞的營運,並非為文中所指「獨青」籌款;
- 報道指稱晚宴席間眾人密議成立「港獨陣線」,意圖「另起爐灶」,但當晚的主持和嘉賓均沒有提及此事;
- 報道指稱晚宴設有「主家席」,實則是VIP席,席上的是購買VIP席券或主辦單位邀請的嘉賓;
- 報道指晚宴冷清,反應冷淡、「乏人問津」,但現場有數百名賓客,拍賣品亦有人認投、義賣物品銷情亦佳,投訴人指報道與事實不符;
- 報道指「出席晚宴的包括最年長旺暴被告七十五歲的陳和祥」,但陳和祥目前正於監獄服刑,不可能出席晚宴;
- 報道稱鍾翰林勾結台獨、異想天開要訂出香港共和國的運作模式,然而投訴人指出,該些內容與晚宴無關。
委員會對各項指控的意見如下:
- 報道內有提及該晚宴由參加者支付500元至1500元「票價」入場,並約有100人參加。報道內提及多名出席人士,但當中部份人士並非持所謂「港獨」立場,而報道的標題令人認為晚宴的費用,由所有持「港獨」意見的人士出資,報道標題並不嚴謹。
- 報道內指「眾人密議成立『港獨陣綫』……」而本土新聞指當晚主持及嘉賓均沒有提及此事。由於此乃事實的爭議,本委員會沒有出席當晚晚宴,本土新聞亦未能提供充足、有力的證據,證明當晚並無相關討論的出現。
- 報道內的「主家席」,屬現場記者的理解,而該理解和《本土新聞》所指的「VIP 席」,委員會認為並不會引起讀者對報道內容有嚴重誤解。
- 報道內指晚宴冷清、反應冷淡,但《本土新聞》並不同意,認為現場有數百賓客,拍賣亦有人認投。委員會認為報道內提及筵開八席,以每席12人計,即場內參加晚宴人數約100人,此為客觀數字,《本土新聞》並未反駁,這亦和《本土新聞》所稱的賓客數百,有明顯不同。至於會場內氣氛,屬主觀陳述,難以實證。
- 報道內指出席的賓客中,包括一名正在涉及2016年旺角騷亂案的服刑人士,該人士於2018年5月31日在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席前,被判囚3年5個月。委員會理解到,即使他行為良好獲扣減刑期,也不可能在判刑後約一年獲釋,認為該報道提及該服刑人士出席晚宴,是明顯錯誤。
- 報道提及出席晚宴一位人士的政治主張,委員會認為有關資料,為報道內容的補充或背景資料,並無不妥。
委員會的決定如下:
指控(5)投訴成立,委員會促請有關同業,對報道資料應有查證。
投訴(1)及(4),委員會建議有關同業,應小心運用標題,以及在報道內減少主觀陳述。
投訴(2)、(3)及(6)並不成立。
香港記者協會操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