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守委員會(下稱本委員會)接獲投訴,指《大公報》於2022年3月19日一篇名為「黑記詆毀內地醫護 網民:人一黃,腦就殘」的內容偏頗。投訴人認為,《大紀元時報》記者的提問乃根據公眾利益原則提出,並無報道中所指挑動港中兩地情緒的意圖。投訴人指《大公報》的報道以偏概全指控該報道「立心不良、侮辱全港新聞工作者」同時加深市民對記者專業的誤解。投訴人亦指有關報道無助市民接收更清晰準確的疫情資訊。本委員會於4月6日去信《大公報》查詢回應,惟至今仍未獲回覆。
本委員會認為,當時不少市民均關注內地醫護來港支援及全民檢測的相關事宜,《大紀元時報》記者的提問屬於公眾關注的範疇,實屬合理。《大公報》將有關記者標籤為「黃媒」及「黑記」,從而認定該提問是「挑撥兩地關係」;又引用網民的意見作報道去批評《大紀元時報》記者,惟沒有引述受批評者的回應。《大公報》選取偏頗的標籤,單憑此標籤就斷定有關問題是詆譭內地醫護,過於武斷;並片面引用網民的某一類意見,而且未有給予該記者回應的機會,做法有違《記協專業守則》第3條「新聞工作者應致力確保所傳播的消息做到公平和準確,並應避免把評論和猜測當作消息,以及避免因扭曲、偏選或錯誤引述而造成虛假」及第4條「新聞工作者應盡速糾正任何構成損害的不確報導,並確保更正和道歉得到應有的重視,而在事件有一定的重要性時,應讓受批評者有回應的權利」。
本委員會指出,難以斷言有關報道是否如投訴人所指「立心不良」,惟認為負責任的新聞報道應注意內容的客觀公正,避免因偏選的標籤而造成虛假。據此,本委員會裁定有關投訴的指控成立,重申新聞工作者有責任維持最高的專業及操守標準,促請傳媒機構應注意報道手法是否持平公允。
香港記者協會操守委員會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