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我們希望,記者在中國內地的採訪自由得到改善,終有一日與國際接
採訪反日遊行期間,《南華早報》記者王智強被公安打傷、有線電視
採訪民運人士李旺陽「被自殺」事件,兩名《明報》記者被當地公安
香港記者近日在內地採訪所受到官方的無理阻撓,我們實在忍無可忍 ,我們認為,內地新聞自由明顯倒退。2008年,當局曾頒布的《 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規定,記者採訪只需得到個 人及單位同意,毋須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這是明顯的進步,而套用 有關條例的精神,《明報》記者若已得到受訪者首肯,採訪理應不受 限制。
《南華早報》記者王智強被襲事件,有指事發時公安最初識別不到他
有線電視記者林建誠被懷疑是政府便衣人員強屈為小偷,令我們感到
我們在此呼籲,內地當局應就打傷王智強、禁錮電視台工程人員道歉
此致
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主任彭清華先生
香港記者協會
201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