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傳媒工會組織聯合發起
停止警暴.捍衛新聞自由
新聞界靜默遊行宣言
《逃犯條例》修訂爭議觸發尖銳社會矛盾,在連串示威活動中,在場採訪的記者,多次被警方無理驅趕、推撞、辱罵,甚至被警棍、布袋彈擊中,自 6 月9 日以來,記協收到29宗具名投訴,指證警方涉嫌針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及阻撓記者採訪,其中27宗已交監警會調查。
6 月 11 日,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已經約見警察公共關係科,要求警方依照警例配合傳媒採訪,但結果 6 月 12 日的大規模衝突,以至夜間的驅散清場,記者多次成為警方驅趕、辱罵以至打擊目標,到最近 7 月 7 日的九龍區遊行,記者再次在毫無理由下被警察用盾牌陣推撞。
一次又一次,記者連自身的安全都受威脅,而威脅的主要來源竟然是在場執法的警員,試問傳媒又怎樣能夠充分發揮第四權的角色,監察公權力運用?而除了驅趕、辱罵、甚至攻擊,我們近日更發現,警方一而再用自行拍片的方式公布消息,行政長官多次出席活動都沒有通知傳媒,令人懷疑這些做法是為了迴避記者,單方面發布消息,試圖將記者變成傳聲筒。
記者不願意成為新聞主角,但我們要站出來,用沉默表達我們的憤怒。七大傳媒工會和組織今次的遊行,是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履行她2017年競選特首時,簽署《新聞自由約章》承諾過要捍衛的新聞自由,亦是基本法27條承諾保障的公民權利。
因為我們深信,言論、新聞自由是香港的基石,是不容破壞的核心價值,行政、執法的權力亦必須受到監察。
我們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至警隊高層,正視警隊一而再濫用權力,阻撓以至攻擊記者的行徑,盡快由獨立人士作具公信力的調查,徹查警方對傳媒的無理干預是否系統性的指令,林鄭月娥和警隊高層亦必須停止以發稿發片方式單方面發布資訊,而是應該要站出來面對質詢。
我們期望行政長官和警隊高層,會有明確回應,而不是對這些清晰簡單訴求視而不見,或用幾句官話蒙混過關,更不是躲在前線警員的防線和水馬後閉門不出。
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獨立評論人協會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
明報職工協會
壹傳媒工會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