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專業新聞工作者,我們一直堅守客觀中立原則報道社會爭議事件,但我們更明白我們首要的天職,是捍衛自由、公義,為真相發聲,所以我們必須站出來,呼籲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因為
我們聽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說,要堅決抵制司法獨立;
我們看到,傳媒工作者被內地當局,以藏毒、走私、行賄、詐騙等莫須有罪名迫害收監;
我們深知,行政長官很難對中央政府說不;
我們明白,香港法院無從質疑內地公檢法是否公正獨立。
對修訂草案的任何小修小補,都不能彌補修訂案的基本缺陷:罔顧國際公約要求,把人移交到可能面對酷刑或未必有公平審訊的地方。
作為長期接觸第一手資訊的新聞工作者,我們沒有誤解、沒有被誤導,我們清楚知道可能被移交內地受審,是高懸於香港記者頭上的利刀,足以令大家懼怕、噤聲,令香港每況愈下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消滅殆盡。
未能免於恐懼,何來言論自由!
我們清楚預見,一旦修訂案被通過,香港和內地最後的防火牆將會消失,香港法治基石亦會毀於一旦,動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資訊中心的地位,成為另一個內地城市。
是故,我們必須發聲,以捍衛港人珍視的自由和公義,以及整體香港的利益。
香港記者協會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