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記協)今年5月25日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查問有關傳媒查閱控罪書資料事宜,並於6月18日與司法機構代表會面,直至昨天(8月30日)終接獲司法機構的書面回覆。
記協感謝司法機構作一定程度的放寬,惟有關安排仍未達穏妥查核被告身份,以及維護公眾知情權。記協就此表示失望,並期望繼續和司法機構溝通,以改善新安排的不足。
過往司法機構一直容許記者查閱控罪書內的詳細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國籍、報稱職業、住址及身分證號碼。今年3月底,司法機構突然改變做法,將多項原本一直可以查閱的資料,包括負責案件的主管警務人員資料均塗黑/刪去。
查閱控罪書的安排原意是基於司法公開原則,不但方便記者工作、更肯定傳媒作為監察者的角色,亦讓加強公眾對司法制度信心。記協認為刪除控罪書上的重要資料與司法公開原則不符,亦嚴重影響傳媒工作、公眾知情權。
記協代表及與會的資深法庭新聞記者,在會面上重申維持原有安排的重要性,並建議司法機構採取措施,例如提供被告人的居住地址、控方主管人員的聯絡資料以查問案件詳情等,在監察、維持公眾知情權及保障市民私隱取得平衡。
記協堅持,過往從沒有新聞工作者涉及濫用司法機構該等資料,而現時《私隱條例》亦對使用個人資料有嚴格規範,司法機構的安排並非必須。
司法機構在回函表示,將會在9月1日起採取新措施,包括在控罪書上:
(一)提供被告人的居住地區;
(二)若被告為公司或機構等非個人單會,會提供完整公司/機構地址;
(三)提供控方主管人員的警區及所屬單位;及
(四)相關案件編號。
此外,司法機構亦承諾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發放控罪書。就司法機構的新措施,請參閱司法機構就本會查詢有關傳媒查閱控罪書資料事宜之回函。
惟記協重申,司法機構所指「姓名、年齡、國籍及職業等指料,已足以讓傳媒辨別被告人身份一說」並不準確,尤其職業只為被告人報稱,而且本港社會大部份為華人,國籍差異性甚少。而且在專業新聞報道中,確認涉及報道人士的身份為重要一環,新安排下的資訊並未能完全確認有關人士身份,嚴重影響新聞報道、調查報道及法庭新聞的完整性及可信性。
記協欣悉,司法機構代表在會上肯定專業、持平的新聞報道,對維繫司法公正的重要,惟司法機構對傳媒查閱控罪書的新安排,恐怕與此背道而馳。但記協仍期望和司法機構保持溝通,不時檢討有關機制的實際安排。
香港記者協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