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引用殖民地時代的《緊急規例條例》,由10月5日凌晨起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禁止市民在任何合法或非法示威活動蒙面。香港記者協會十分憂慮《規例》生效後,將增加記者被警員截查、盤問及拘捕的機會,進一步損害香港之採訪及新聞自由。
新聞工作者在採訪示威活動時,經常會配戴防毒面罩,以免被警方使用之催淚彈和胡椒噴劑釋出的有害及刺激物所傷。然而,身處示威活動現場配戴防毒面罩亦受《規例》限制。儘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記者將會獲得豁免,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有關規例根本不設豁免條款,僅提及一旦被檢控,被告上庭受審時可用「專業或受僱工作」等合理辯解作為辯護理由。
與此同時,這種只能用於法庭上的辯解,對於在現場採訪的記者所能提供之保護十分有限,無助記者免受截查和盤問,甚至被拘捕。新法例賦予警方之額外權力,將用令新聞工作者受到更多威脅和限制,勢必阻礙傳媒的正常採訪, 進一步削弱公眾的知情權及損害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
2019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