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人聯署要求執法部門實時發布罪案資訊

1602名新聞從業員和新聞系師生以及三個新聞團體聯署,強烈要求警方及消防處在刪除報案人和涉事者的個人資料後,不經篩選地把罪案資訊實時向傳媒發布,以確保港人的知情權和資訊自由。

參與是次聯署的人數打破香港記者協會歷來發起的簽名運動。聯署團體包括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華文報業協會及香港外國記者會;聯署者包括靜態、財經、攝影、突發、編輯、新聞機構行政人員、新聞系學者及學生等業界不同層面,反映業內對執法部門發布罪案和求助個案的手法極之不滿,當局必須正視,從速改善。

警方近月經傳媒披露把個別與市民安危息息相關的罪案資訊秘而不宣、引起市民巨大反響後,近日大幅提高發布罪案的數目,由2009年的每天只發布2.7宗罪案資訊,至近月每日約二百宗,這雖已回應了市民一些關注,但未能解決問題核心和市民的質疑:為何警方不可以不經篩選地發放資訊?再者,篩選原則不明亦令人憂慮罪案資訊被刻意隱瞞及人為「遺漏」。

本會更憂慮,若當局不按記協所建議的公平公開原則運作,現時發放罪案數量的增加可能只是曇花一現,甚或因領導層的人事遞嬗而再生變化,令市民知情權在不知不覺間受損。

本會促請當局本著開放透明施政的原則,在刪除報案人和涉事者的個人資料後,不經篩選地把罪案資訊實時向傳媒發布,以確保港人的知情權和資訊自由。

是次「要求實時發布罪案資訊 保障巿民知情權」的聲明和聯署者名字,將於本月21日在兩大報章刊登。

香港記者協會

20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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