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福利金之設立 10.1 執委會有權設立福利金,或委任專責小組委員會管理福利金。在會員或其家屬遇到死亡、意外、疾病、患難、失業、生育及退休的情況下,提供對會員或其家屬或兩者之福利,具體安排須經周年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通過。 9. 會款之動用 11. 科款 RELATED POSTS 6. 選舉及不記名投票 in 會章 12. 核數師 in 會章 1. 會名及會所 in 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