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回應《頭條新聞》司法覆核案上訴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及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港台工會)早前就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裁定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於2020年其中一集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作出司法覆核。案件在經過高等法院原訟庭裁決後,上訴庭今日(9月4日)就雙方上訴頒下判詞。

上訴庭裁決一致駁回通訊局的上訴,並裁定記協與港台工會部分上訴得直,通訊局對節目違規的裁決不能成立。

記協及港台工會留意到,通訊局就《頭條新聞》相關集數的裁決至此已被法院全部推翻,法院亦下令通訊局撤銷有關警告,還港台製作團隊遲來的公道。遺憾的是,《頭條新聞》在四年多前警告發出後一個月停播,香港從此沒有了《頭條新聞》。

雖然上訴庭裁定記協與港台工會部分上訴得直,但判決同時指出兩間組織無從就言論自由受到損害作出違憲挑戰,認為港台是主要受害方,但作為公營機構,無權作出相關挑戰。

記協與港台工會尊重法庭裁決,不會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
香港記者協會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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