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周三(31日)就廿三條公眾諮詢與團體會面後接受記者提問,當中被問及會見其他傳媒工會時未有邀請本會,鄧局長稱只會諮詢有認受性及代表性的團體,並稱本會「認為任何人都是記者,縱使是13歲的青少年、滿口粗言、拿著鏡頭對著我們執勤的女同事評頭品足,他們都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我們覺得他無認受性,所以無搵他們。」
本會對鄧炳強局長言論失實及批評本會缺代表性感極度遺憾。就鄧局長稱「本會認為13歲的記者及對女警評頭品足屬專業記者」,有關言論明顯失實,與事實不符。
本會早於2020年7月接獲警方來函,就六宗涉及傳媒工作安排、報道手法及記者言行的事件作出投訴,要求本會進行調查,當中包括鄧局長所指的13歲記者及有記者直播期間對執勤女警評頭品足一事,本會並在同年9月16日發表評議報告。
本會當時將警方提交記協的投訴,按本會有關傳媒違反操守的投訴機制,交由獨立於記協的資深傳媒人士、以及最少一位記協執委成員組成的操守委員會作出調查。據評議報告,警方當時向本會投訴指,對女警評頭品足的媒體事後已發表聲明道歉,記協亦有發聲明對有關人士的不當行為表示遺憾,同時呼籲有志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士,必須竭力保持客觀,避免自己的情緒影響報道。委員會作出調查後,亦認為有關投訴成立。
本會未有認為有關行為是「專業記者」的行為,但鄧局長在記者會言行稱「本會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有關言論完全屬失實及不當,促請局長澄清事件。
另外,警方又投訴指,當時有兩名未成年的學生記者到突發現場採訪,有關安排置他們於危險之中,並指控該媒體罔顧學生記者安危。
本會操守委員會調查後指出,不少中學、大專院校及學生組織,均會通過安排學生進行採訪活動以達教學目的,本會無權限制教學或學習形式。本會同時指出示威場合有不同程度風險,呼籲家長、校方或組織負責人應讓學生了解潛在危險,學生記者亦須清楚知道採訪現場有何風險,務必注意個人安全。
再者,時任警務處處長的鄧炳強出席2020年9月29日油尖旺區議會時,曾稱「穿上黃背心的網媒,只要從事採訪,不論從事甚麼機構,任何人都有採訪的權利。」他更指,「縱使不是記者及報社,市民都可以記錄社會上發生的事情。」
本會強調,言論及新聞自由屬基本人權,受《基本法》保障,不論成人、小童,任何人士均可享有。因此,新聞採訪工作事實上並無年齡限制。
該等記者亦非本會會員,本會亦無權力限制會員及非會員的採訪安排。
本會亦留意到《少年警訊》亦有招攬兒童小記者,在2021年2月12日亦到西區警署採訪時任香港中聯辦副主任陳冬,可見記者採訪並無年齡限制。鄧局長只就記者的年齡便批評他不專業,似乎未有必然關係。本會認為記者是否專業,是其報道有否理據及基於事實,而非在於記者的年齡。
本會重申,記協從未有就13歲記者及有記者直播期間對執勤女警評頭品足一事稱讚專業。鄧局長有關言論失實並不當。本會認為有關言論冒犯本會,促請局長及局方澄清事件。
另外,記協呼籲,如有受訪者於新聞報道中發出不實評論,各傳媒亦應向當事人問取回應,以作公正報道。
香港記者協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