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應尊重記者採訪自由 就一名新聞工作者向警方報案,指傳媒老闆黎智英先生涉嫌言語恐嚇。 本會強調,新聞工作者在公眾場合有採訪自由,公眾人物應該予以尊重。記者採訪時若認為受到被訪者言語威嚇,報警備案乃最恰當之做法。 記協就政府拒絕網媒採訪政府新班子記者會聲明 網上出現假冒本會聲明 記協強烈譴責 RELATED POSTS 聯署聲明:多個新聞工會及機構強烈譴責警方任意拘捕記者 促特首指令警隊停止暴力阻撓採訪 in 新聞稿 記協關注採訪日本地震記者的安全 in 新聞稿 記協聯同多個團體就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被拒續發工作簽證事件到政府總部請願 in 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