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當局在公眾諮詢後一年多提出《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當中主要擴大截取通
政府當局在公眾諮詢後一年多提出《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當中主要擴大截取通
香港政府2011年12月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就纏擾行為立法,不少新聞組織、婦女團體和人權團體表示對建議
就廉署申請「交出令」呈交的意見書 (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2013年9月2日)[1]
只有英文版本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立法會秘書處上月12日起就公開資料及檔案予公眾查閱的政策,諮詢公眾兩個月,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歡迎今
政府在2013年6月就檢討《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提出修例建議,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認為,建議賦權截
香港記者協會就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香港電台編輯自主」提交意見書 1. 香港電台有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保障締約國或地區的公民享有多種權利,香港記者協會將就《
香港記者協會就纏擾行為諮詢文件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的意見書 2012年3月2日 政府於2011
香港記者協會曾於零九年十一月就《香港電台: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新使命諮詢文件》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