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會定名為「香港記者協會」(下文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HONG KONG JOURNALIS
4.1 本會最高權力在周年會員大會,在此權力限制下,本會由執委會管理。
5.1 周年會員大會在每年財政年度(三月三十一日)完結後,並在核訖帳目後,盡快舉行,大會不得遲於每年
6.1 凡在周年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中,所有選舉或其他本章程第6.2條列出需以不記名投票決定之事項
7.1 在周年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委會負責管理本會及辦理會務。 7.2 執委會的組成: (i) 執委
10.1 執委會有權設立福利金,或委任專責小組委員會管理福利金。在會員或其家屬遇到死亡、意外、疾病、